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  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市城设委实施目标任务均值 。

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乡建万盛经开区、关于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编制基本原则 、建筑节能建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绿色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  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市城设委实施重要内容之一。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
一、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编制指导思想 、

三、建筑节能建筑

二、绿色两江新区 、重庆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经开区、高新区  、
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邮 编:400014
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2016年6月29日

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规划目标、其中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 ,